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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评审规则》第二次修改要点
2011-04-30
290
  商标评审,是商标评审委员会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商标争议进行裁决的行政程序。《商标评审规则》制定于1995年。2002年9月进行过第一次修改。随着商标申请量的巨增和新问题的不断出现,原有的评审规则已经不能适应实践需要。2005年9月26国家工商总局对《商标评审规则》进行了第二次修改。  一、鼓励通过调解处理商标确权案件  旧规则:商标评审规则中通篇的关键词是“决定”、“裁定”,而“调解”未被关注。  新规则:第…
中国广告协会文件
2011-04-30
321
  中广协[2003]1号  关于印发《中国广告协会会员接纳与管理暂行条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广告协会、中广协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  现将经过中国广告协会第四届执行理事会通过的《中国广告协会会员接纳与管理暂行条例》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中国广告协会会员接纳与管理暂行条例  依据《中国广告协会章程》,结合当前广告业发展的形势以及广大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以及…
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
2011-04-30
321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注册和管理,依照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三条 本办法有关商品的规定,适用于服务。  第四条 申请集体商标注册的,应当附送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并应当详细说明该集体组织成员的名称和地址;以地理标志作为…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2011-04-30
287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第三条 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一)证明…
新版《商标印制管理办法》出台
2011-04-30
453
  新的《商标印制管理办法》出台,并自2004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与此同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6年9月5日发布的《商标印制管理办法》废止。  附:《商标印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商标印制管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分别简称《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印刷、印染、制版、…
谁受《劳动合同法》的规范和保护?
2011-04-30
498
  问题一:谁受《劳动合同法》的规范和保护?   大学毕业生有各种各样的求职愿望,有的希望进入公务员队伍,有的希望进入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也有的想进入企业或者自己创业。  在这种情况下,大学毕业生在学习和掌握《劳动合同法》时,首先要了解《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与1995年实施的《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适当扩大了适用范围。除了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外,一是将民办非企业纳入到《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
部分城市私家车车身广告管理规定
2011-04-30
321
  北京:禁私车车身广告  北京:新的《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除公共电车、汽车外,其他车辆(包括小公共汽车)禁止在车身设置广告;并且禁止有车身广告的车辆在天安门广场等地区通行,因举行大型活动临时调用的车辆除外。  上海:广告位仅限车身两侧  上海:发布车体广告除了标注《户外广告登记证》证号外,还必须标注广告发布单位名称和广告登记有效期。私家车只准许在车窗玻璃以外的车身两侧位置上设置广告…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2011-04-30
295
  问题五:建立劳动关系,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鉴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较为普遍,劳动者的权益极易受到侵害,《劳动合同法》更加强调,“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大学毕业生求职就业要特别注意这一环节。与《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强调了用人单位在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方面的义务,并将这些义务具体化。  第一,劳动合同应当在建立劳动关系的一个月内订立;第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
用人单位能否要求求职者提供担保或向其收取财物?
2011-04-30
338
  问题四:用人单位能否要求求职者提供担保或向其收取财物?  少数用人单位为谋取钱财,采用招聘途径,通过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培训费、押金或服装费等,获取不当得利。一些毕业生求职时会遇到这种情况,参加面试时,公司告知要参加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录用,培训费自付。但当培训结束后,用人单位会以条件不符、考试不合格等原因而不予录用。或者用人单位称会给予毕业生职位,但须缴纳抵押金。大学毕业生急于得到工作,轻易…
劳动者可否拒答与劳动合同无关的个人情况?
2011-04-30
262
  问题三:劳动者可否拒绝作答与劳动合同无关的个人情况?  为了尊重公民的基本权利,保护劳动者的隐私权,《劳动合同法》第八条明确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换句话说,不属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用人单位都无权过问,劳动者也有权拒绝作答。  2008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十六条也规定, 用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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